难得胡涂的人生才能活得精彩

难得胡涂的人生才能活得精彩

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




昨天是國慶的大日子,為了慶祝國慶這個大日子,我去探我的祖母,與家人討論談婚論嫁的事宜,並到酒樓問問有關婚宴的詳情。有一間酒樓的整體觀感都不錯,亦鄰近居住環境,很方便的。加上酒樓的負責人表示我們選擇的日子還有一段長時間,剛好在11月2日酒樓會在會展的婚紗展中有一攤位,屆時並會有更多的優惠,建議我們在當天才預約,以得到更佳的效果。喔,既然負責人這樣說,便更加理想吧。所以我們便決定等一個月的時間。

在回家後,便著手做未完成(還有幾份都未開始)的功課。死喇!4/10便要交了,到今天為止一份都未完成,有點兒擔心。故心裡都有打算返公司請兩天假期盡力完成。可是,今天一返公司完成急需處的工作之後,便剛出trip回港後放完幾天假的同事交待工作情況,並計劃交還她應該做的工作。直到那一個時候,我都以為那位同事會handle她自己的職責,加上那些工作也是需要優先處理的項目,我便一一向她說明。突然,部門主管向我表示那位同事將會放大假一個星期,問我是否清楚,我即時彈起身,表示我並不知情,而且表示近來的工作煩多,經已有一定的工作壓力。而那位同事說一聲「唔好意思,我沒有溝通過」便算。Shit!那有這樣不負責任的人!而更令人氣難下的是,主管又未有與我溝通一下便簽了假紙給她,我心想,工作做不完怎麼辦﹖誰負責﹖主管也好,同一team的同事也好,我都是那一team的負責人,是不是應將這件事大家簡單地交流一下意見才作決定呢﹖唉…..未做完功課的壓力經已很大,再加上不必要的工作壓力,從何處發洩!

而且,現在做什麼事都講錢,所以又要為將來的大事考慮錢的問題。每樣事件加起來的煩惱,都令你感到吃力。今天的燒味飯不好吃,連餘下的飯也吃不完。喝了盒裝飲料後,休息一會,心靜下來,還是為工作、學業、生活、事業的奮鬥。

人生不是為了尋開心而生存,人的生命有價值,有其獨特的功能。
人是會尋求真理,但人生的意義並不只存在尋求真理。

我沒有宗教信仰,亦沒有任何宗教反對的情感。但,請不要煩我了,我就是不信,我就是不想接觸,我就是我。

2007年9月27日星期四

這,有何不可﹖

蔡建誠﹕工人黑名單 侵犯人權
(明報) 09月 28日 星期五 05:10AM
【明報專訊】香港的紮鐵工潮,多次有工人表示,懷疑部分分判商設有「黑名單」,工人若呈報工傷,或與資方有任何勞資糾紛,日後不再受僱。指控若屬實,本港的工業安全以至社會的文明發展,有嚴


重的倒退,值得關注。

在工運史上,無良僱主設立黑名單,意圖阻止工人成立獨立工會、製造白色恐怖和對異議者秋後算帳,屢見不鮮。一個經典例子發生在1906年魁北克的白金漢市(Buckingham),當時該市的麥羅倫(MacLaren)家族經營電力、房地產、造紙等產業,壟斷了整市的經濟命脈。當年7月,300多名麥羅倫木廠工人成立工會,會員人數佔工廠工人四分之三,該廠經理正是白金漢市長。工會要求公司承認工會、把每天工時由11小時減至10小時,及把時薪由12.5仙增至15仙。

廠方馬上拒絕工會的要求,後來並解僱工會的領導層。事件拖了幾月,魁北克政府委派的調解員代表工會向廠方表示,工會願意把加薪的要求局限於低薪工人,但資方不但堅拒參與談判,還透過報章散發謠言,指工會由外界勢力資助,又僱用渥太華的警察騷擾工人。10月8日,200多名工人遊行阻止工廠開工,警方瞄準兩名工會領袖開槍,造成大量傷亡;午夜時軍隊入城保護麥羅倫家族的財物。兩星期後軍隊撤出,但麥羅倫家族運用其龐大的政治影響力,令所有工會成員被列入黑名單,全市不准錄用。這份黑名單持續幾代人,迫使工人離鄉別井,往市外尋找工作,直到1944年工會地位獲確認後,禁令才被取消。

今天,先進地區對工人運動的對待,應不會再如原始資本主義時期般赤裸血腥,但黑名單的做法仍被部分僱主採用,打壓手段則更為精巧。筆者翻查不同國家地區的資料,發現黑名單的做法,在建造業可能最易發生,主因是工程的定期性質,工人又普遍以短期合約受僱,合約完結後便要另覓僱主,結果處於極度脆弱的位置。倘若市場內寡頭壟斷嚴重,勞工市場變成買家市場,則情况更為不妙。

必須改變勞資不平等地位

最近英國 曼徹斯特城3名電業技工兼工運積極分子,入稟當地勞資審裁處,控告由電業承辦業聯合委員會(Joint Industry Board for the Electrical Contracting Industry)所代表的電業承辦商,持有一份黑名單,令他們長期不被僱用。裁判官於9月初宣判時指出:「雖然這是可恥的事,但審裁處認為業界確有一份工人的黑名單存在,而且所有申訴人都在這黑名單上。故此,申訴人很難找到工作,審裁處亦把此點考慮在內。」

在整個審訊過程中,值得留意是一位曾在業界擔任高職的證人的關鍵供辭。該名前任董事總經理指出,原來有顧問公司專門蒐集那些使部分建築公司廣受注目(high-profile)的員工的姓名,當有其他建築公司打算直接或間接僱用新員工時,便會向該顧問公司核對應徵者的姓名是否在名單上,按查詢人頭數量付款。該名證人估計該黑名單上的姓名達100至150個。

設黑名單的做法是可恥的,因為它嚴重違反人權,包括工人的言論自由、結社自由、就業權、不受歧視權等國際公認的基本權利,為文明社會所不容。早年美國 聯邦法院在一宗關於種族歧視的案件(Daniels v. Pipefitters Assn. v. Local Union 597, 1991)的判辭便認為,求職者應有權覆核有關的轉介紀錄,以保證招聘政策是公平的。可見僱主拒絕聘用的權利不是絕對的,行使時應該有正當合理的理由。

回到本港,筆者當然不希望有黑名單存在。不過,工友們言之鑿鑿,若有分判商編寫及交換黑名單屬實,可能已觸犯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屬刑事罪行。政府要防患於未然,必須從改變工人與資方的不平等關係入手,立法確立工會集體談判地位、禁止不公平解僱和歧視,以及加強臨時工人的職業保障等。

參考資料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Buckingham,_Quebec

http://www.labournet.net/ukunion/0709/blacklist1.html

http://www.labournet.net/ukunion/0707/mcrelec2.html

作者是英國雪菲爾大學社會學系哲學博士候選人

ई'm Running





今天,看到葉劉對四萬之爭的報導,各大報章A1的標題,令我感到似是另一場特首選舉一般。這會對香港社會有一定的沖激,包括令巿民對選舉制度的反思!

在美國,曾經選出一隻小狗作議員,真確有其事,但有否當選則沒有詳談。但我記得在數年前的美國曾經選出一個初中生做某個州的的州長,而且他能一邊上學一邊參政議政。這說明了什麼呢﹖

美國的民主政治是有其功能,就正如當年香港人選「長毛」一樣,政治上是為了對現有的管治模式不滿而作出的行為,最終是推翻政權為目的。據了解,能做到推翻政權的例子在美國從來未曾發生,亦沒有力量能做到這個目標。原因基本上有很多,但在一次有關國民教育的研討會中,我領會到美國政府在公民教育這方面的功夫做不錯,以致政權始終由兩大政黨控制。基本上,美國人會認為自己是一個生於美國、長於美國的公民,有其公民的義務和責任,包括用任何的方式支持或反對政府的議案,以及政治行為。美國國民在讀小學的時候,便知道總統是如何產生,讀的是「美國獨立宣言」,了解美國立國之可貴,而且認同自己的美國國民身份。所以,他們即使是反對政權,最終都會以美國的利益著想,支持美國本地的政治組織管治其國家。之所以,在這個成長的基礎下,國民的政治依靠便會來得自然,容易傾向民主黨或共和黨其中一個政黨,並就選民各自的自身利益而投票。故,在911後主戰的公民較多,小布殊能輕易上台;但其後主戰的人基於總統註伊政策失利而放棄共和黨,但由於代議政制的關係,小布殊依舊當選執政,國民也要無奈接受,只能靠在野的民主黨拉扯政治角力。

現時,香港的民主政制仍然未能發展原因不少,並不是單靠制度上的改變這個現實,還有依靠很多的配套。我很不認同不少人說香港人經已對普選有充份的準備。相比美國的任何一個州或巿,香港人的選舉意認形態還不及那種熱衷的程度,都是依靠傳媒的吹捧,都是依靠政黨的口號,沒這,香港人還是較難自動自覺的參與。原因是香港的公民教育做得不好,原因是香港巿民仍未能知到、體會到選舉能帶出的利益問題。社會中層、上層會很明白,因為他們是既得利益者;大部份基層巿民能選的,只有能助他們某求最大利益的政治人物,但有幾多人會明白呢﹖

在普選的制度中,要有一個識玩選舉遊戲的人,又要有領導藝術,又能具代表性的政客,要有這個演員不容易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