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得胡涂的人生才能活得精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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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7月22日星期日

反思0004

孔憲中﹕知識民主的普選 (明報) 07月 23日 星期一 05:05AM 【明報專訊】筆者在〈精英民主:普選 新理念〉(本版07年7月11日)曾提出「精英民主」(elito-democracy)的新概念。制度是政府由人民選出,即眾人都有選票,所以是名副其實的民主。但選民內的 精英分子,選票的比重較大,所以是精英民主,也可以叫作「比重民主」。精英有多種。假如以有知識之士為精英,那麼「精英民主」,便是「知識民主」(knowledge democracy)了。
舉個例:現今的選行政長官 的選舉委員會,由一個「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」來代替。這是一個全新的委員會,委員由學術界組成。本港九間大學的教授是最適當的人選。其一,大學課程包羅萬有,例如法律、醫學、建築、工商管理、旅遊、航運、體育、藝術、科學、通訊等,而每科都有專長的教授授課,所以教授們對社會各個界別都有深長的認識,他們的意見足以代表各界別的心聲。其二,大學教授知識高,有理智,衡量事情較為客觀,不容易受政治家的花言巧語迷惑。當然,獲邀請進入提名委員會的教授必須是香港的選民。學術界可以說是資本主義內的無產階級。誠然他們高薪,有錢買車買樓,不過他們不是資本家,很少與大財團有任何關係,所以他們在城市規劃,工業發展,商業投資,財經買賣各方面,self-interest(自我利害的衝突)是極小的,不同一般的工商界。
何况教授們多是愛國分子,自清末到民初,文人救國是一個普遍現象。光緒年代,有著名的康有為和梁啟超,民國初年有胡適和魯迅。他們都是我國從君王時代轉到現在的共和時代的不可缺少的人物。五四的學生運動也是文人救國的一個例,如文天祥擲頭髗灑熱血,為的是誰?是國家。
我並非說教授們全無私心,全是清廉,但在這個「向錢看」的社會裏,我認為他們是較為可靠的,特首由他們提名最為適當。提名而後,行政長官乃可由全港選民直選。
以教授為精英
現在讓我提出香港未來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 議員的一個具體方案。
A. 行政長官的普選︰
●由本港九間大學的正教授組成「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」(如嫌人數太少,可加入所有副教授。此委員會可以舉行多次非正式提名會議。首次會議內如得到50個委員提名作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人,乃可進入第二次會議。第二次會議委員,就第一次會議成功被提名的候選人作投票,得票最低的被淘汰。其餘的候選人得進入第三次會議。如此類推篩選,直至剩餘三個候選人為止。
●就這三個候選人,再舉行一次正式提名會議。委員就此三人投票提名,任何一人得到委員會四分一或以上的票數,便正式成為委員會提名的行政長官候選人。
●行政長官的普選︰委員會提名的候選人給全體選民投票選出。每個選民最低限度有一票,但在政府認可的大學(不論中外古今)拿得學士學位或以上人士,每人有兩票。
此雙層精英民主(double-decker elito-democracy)選舉辦法可在2017年實施。2012年作為一個過渡時期的選舉年。我們可以想出一個過渡到2017年普選的辦法。
B. 立法會的普選︰立法會60個議席,全部分區直接選舉出來。每個選民最低限度有一票,但在政府認可的大學(不論中外古今)拿得學士學位或以上的人士,每人有兩票。
此單層精英民主(single-decker elito-democracy)選舉辦法於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首次實行後,汲取普選的經驗,再訂下普選日期。這就是基本法 第68條所說的「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實際情况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」。
C. 上面所提出的,是講及如何在香港實行精英民主。那麼什麼時候香港才實行普羅民主的普選呢?《基本法》只是規定最終目的是達至普選(第45條和第68條),並沒有規定要達到一人一票的普羅民主的普選。
我國在最近的將來,政治制度一定會循序漸進地改革。香港什麼時候才實行普羅民主的普選,要看我國政治制度的演變而定。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,40年後便是「一國一制」。香港政制的改革,一定要與中央政制的改革脗合和接軌。這是明顯不過的事實。
「精英民主」是精英帶動的民主。
「知識民主」是知識帶動的民主。
古人說「學而優則仕」,今人說「學而優,得選仕」。
【作者是海外回流的退休哲學教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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