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得胡涂的人生才能活得精彩

难得胡涂的人生才能活得精彩

2007年10月2日星期二









沒有睡得好的日子

很久沒有連續幾個星期都要開夜車趕工的日子了。回想起這些日子,經已是差不多七年之前讀書的年代,今天的我,要繼續為讀書而挨夜。

通常忙的時候會有更加多的煩惱會隨之而來。今天,收到管理處電話表示樓下單的天花U型喉滲水,是我住單位洗手間的問題所至,需協助維修。嘩!有冇搞錯,裝修一年不久又出現滲水﹖發生什麼事﹖一定是我的單位問題﹖會不會有其他原因﹖是否需要叫屋宇署來驗証﹖

之前樓上滲水引至單位的維修費用不支付不到(廢!),事件完結後經已不想搞了,現在又收到這個消息,真的令人氣憤。這浪費了很多金錢在這些無謂的維修工作之上,亦花上不少時間。

今晚要到管理處了解清楚先!

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




昨天是國慶的大日子,為了慶祝國慶這個大日子,我去探我的祖母,與家人討論談婚論嫁的事宜,並到酒樓問問有關婚宴的詳情。有一間酒樓的整體觀感都不錯,亦鄰近居住環境,很方便的。加上酒樓的負責人表示我們選擇的日子還有一段長時間,剛好在11月2日酒樓會在會展的婚紗展中有一攤位,屆時並會有更多的優惠,建議我們在當天才預約,以得到更佳的效果。喔,既然負責人這樣說,便更加理想吧。所以我們便決定等一個月的時間。

在回家後,便著手做未完成(還有幾份都未開始)的功課。死喇!4/10便要交了,到今天為止一份都未完成,有點兒擔心。故心裡都有打算返公司請兩天假期盡力完成。可是,今天一返公司完成急需處的工作之後,便剛出trip回港後放完幾天假的同事交待工作情況,並計劃交還她應該做的工作。直到那一個時候,我都以為那位同事會handle她自己的職責,加上那些工作也是需要優先處理的項目,我便一一向她說明。突然,部門主管向我表示那位同事將會放大假一個星期,問我是否清楚,我即時彈起身,表示我並不知情,而且表示近來的工作煩多,經已有一定的工作壓力。而那位同事說一聲「唔好意思,我沒有溝通過」便算。Shit!那有這樣不負責任的人!而更令人氣難下的是,主管又未有與我溝通一下便簽了假紙給她,我心想,工作做不完怎麼辦﹖誰負責﹖主管也好,同一team的同事也好,我都是那一team的負責人,是不是應將這件事大家簡單地交流一下意見才作決定呢﹖唉…..未做完功課的壓力經已很大,再加上不必要的工作壓力,從何處發洩!

而且,現在做什麼事都講錢,所以又要為將來的大事考慮錢的問題。每樣事件加起來的煩惱,都令你感到吃力。今天的燒味飯不好吃,連餘下的飯也吃不完。喝了盒裝飲料後,休息一會,心靜下來,還是為工作、學業、生活、事業的奮鬥。

人生不是為了尋開心而生存,人的生命有價值,有其獨特的功能。
人是會尋求真理,但人生的意義並不只存在尋求真理。

我沒有宗教信仰,亦沒有任何宗教反對的情感。但,請不要煩我了,我就是不信,我就是不想接觸,我就是我。

2007年9月27日星期四

這,有何不可﹖

蔡建誠﹕工人黑名單 侵犯人權
(明報) 09月 28日 星期五 05:10AM
【明報專訊】香港的紮鐵工潮,多次有工人表示,懷疑部分分判商設有「黑名單」,工人若呈報工傷,或與資方有任何勞資糾紛,日後不再受僱。指控若屬實,本港的工業安全以至社會的文明發展,有嚴


重的倒退,值得關注。

在工運史上,無良僱主設立黑名單,意圖阻止工人成立獨立工會、製造白色恐怖和對異議者秋後算帳,屢見不鮮。一個經典例子發生在1906年魁北克的白金漢市(Buckingham),當時該市的麥羅倫(MacLaren)家族經營電力、房地產、造紙等產業,壟斷了整市的經濟命脈。當年7月,300多名麥羅倫木廠工人成立工會,會員人數佔工廠工人四分之三,該廠經理正是白金漢市長。工會要求公司承認工會、把每天工時由11小時減至10小時,及把時薪由12.5仙增至15仙。

廠方馬上拒絕工會的要求,後來並解僱工會的領導層。事件拖了幾月,魁北克政府委派的調解員代表工會向廠方表示,工會願意把加薪的要求局限於低薪工人,但資方不但堅拒參與談判,還透過報章散發謠言,指工會由外界勢力資助,又僱用渥太華的警察騷擾工人。10月8日,200多名工人遊行阻止工廠開工,警方瞄準兩名工會領袖開槍,造成大量傷亡;午夜時軍隊入城保護麥羅倫家族的財物。兩星期後軍隊撤出,但麥羅倫家族運用其龐大的政治影響力,令所有工會成員被列入黑名單,全市不准錄用。這份黑名單持續幾代人,迫使工人離鄉別井,往市外尋找工作,直到1944年工會地位獲確認後,禁令才被取消。

今天,先進地區對工人運動的對待,應不會再如原始資本主義時期般赤裸血腥,但黑名單的做法仍被部分僱主採用,打壓手段則更為精巧。筆者翻查不同國家地區的資料,發現黑名單的做法,在建造業可能最易發生,主因是工程的定期性質,工人又普遍以短期合約受僱,合約完結後便要另覓僱主,結果處於極度脆弱的位置。倘若市場內寡頭壟斷嚴重,勞工市場變成買家市場,則情况更為不妙。

必須改變勞資不平等地位

最近英國 曼徹斯特城3名電業技工兼工運積極分子,入稟當地勞資審裁處,控告由電業承辦業聯合委員會(Joint Industry Board for the Electrical Contracting Industry)所代表的電業承辦商,持有一份黑名單,令他們長期不被僱用。裁判官於9月初宣判時指出:「雖然這是可恥的事,但審裁處認為業界確有一份工人的黑名單存在,而且所有申訴人都在這黑名單上。故此,申訴人很難找到工作,審裁處亦把此點考慮在內。」

在整個審訊過程中,值得留意是一位曾在業界擔任高職的證人的關鍵供辭。該名前任董事總經理指出,原來有顧問公司專門蒐集那些使部分建築公司廣受注目(high-profile)的員工的姓名,當有其他建築公司打算直接或間接僱用新員工時,便會向該顧問公司核對應徵者的姓名是否在名單上,按查詢人頭數量付款。該名證人估計該黑名單上的姓名達100至150個。

設黑名單的做法是可恥的,因為它嚴重違反人權,包括工人的言論自由、結社自由、就業權、不受歧視權等國際公認的基本權利,為文明社會所不容。早年美國 聯邦法院在一宗關於種族歧視的案件(Daniels v. Pipefitters Assn. v. Local Union 597, 1991)的判辭便認為,求職者應有權覆核有關的轉介紀錄,以保證招聘政策是公平的。可見僱主拒絕聘用的權利不是絕對的,行使時應該有正當合理的理由。

回到本港,筆者當然不希望有黑名單存在。不過,工友們言之鑿鑿,若有分判商編寫及交換黑名單屬實,可能已觸犯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屬刑事罪行。政府要防患於未然,必須從改變工人與資方的不平等關係入手,立法確立工會集體談判地位、禁止不公平解僱和歧視,以及加強臨時工人的職業保障等。

參考資料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Buckingham,_Quebec

http://www.labournet.net/ukunion/0709/blacklist1.html

http://www.labournet.net/ukunion/0707/mcrelec2.html

作者是英國雪菲爾大學社會學系哲學博士候選人